日前,诺德基金诉康尼机电(603111)证券虚假陈述一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。
2018年2月28日,康尼机电向7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760万股,其中,诺德基金以11.4元/股的发行价,斥资8264万元获配724.9126万股。
然而,参与定增的机构锁定期尚未届满,便浮亏超过60%——康尼机电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8年8月22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,公司股价之后遭受重创。
2021年7月30日,康尼机电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经查明,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2017年3月24日,康尼机电披露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(草案)》,康尼机电拟向廖某茂等购买其持有的龙昕科技100%股权。龙昕科技的交易价格为34亿元,占康尼机电2016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超过50%,且超过5000万元,构成重大资产重组。2015年至2017年,龙昕科技存在虚增收入、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,导致康尼机电2017年披露的上述《重组报告书(草案)》《重组报告书》存在虚假记载。
目前公开市场信息显示,定增机构中只有诺德基金提起诉讼。不过,证监会处罚下达后,也遭到大批投资者索赔。
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,凡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8年8月22日间买入康尼机电股票,且在2018年8月23日(含当日)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,可通过公号“大众证券报”(特征码:55)免费报名登记,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。该案件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7月25日,受损投资者可继续提出索赔。
值得关注的是,康尼机电已于2019年完成对龙昕科技100%股权的转让,受让方为南京紫金观萃民营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,售价仅为4亿元,远低于当初的34亿元收购价。